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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要逐项清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7:58 经济参考报

  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下发特级通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日前下发特级通知,要求各地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对上半年总投资一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存在任何一项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将被暂停建设、限期整改。

  根据《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清理范围为总投资一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其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要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三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意见》指出,坚决遏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开工项目过快增长。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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