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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买卖房子也能退个税本报QQ继续开通答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6:06 都市快报

  “我把在杭州的一套房子卖掉后,一年内又在北京买入一套房子,缴的20%个税能不能退?”昨日,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那么,对于一
些在当地转让房屋后,并计划于异地再次购房的读者来说,是否能依照规定拿到退还的纳税保证金,以及如何获得成了大家关心的事。

  杭州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

二手房交易要强制征收个税是全国统一实行的政策,因此跨地区买卖房子,只要符合是在一年内购买的原则,纳税人就可以退税,以上文提到的问题为例,这位房东可以先在杭州把房子卖了,把个税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交到农税中心,等在北京买完房子后,再带相关凭证到杭州来办理退税,退税比例视其买的房子金额和卖的房子金额的关系来定。

  此外,大家普遍关心的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的中介费,是否可作为合理费用来抵扣税费,税务部门表示今天会最终敲定。目前,可以作为合理费用扣除的包括实际支付的住房

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购买房子时支付的中介费、物业
维修基金
、按揭进行担保所支付的保险费,以及抵押贷款利息能否作为合理费用扣除,未来几天内将一一明朗。”

  今天,都市快报的QQ专线77054254继续开通,有关个税问题的疑惑均可在此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请税务部门给予解答。

  (记者邬愉波陈园园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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