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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轮协会仍在“豪夺”码头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1:49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货主呼吁未果表示将使用法律武器

  对于班轮公会继续对中国货主收取“码头作业费”一事(详见本报6月21日二版《谁来支付“码头作业费”成了悬案》一文),记者日前再次进行了采访,江苏货主协会副会长费泽山告诉记者,由于中国货主多方奔走呼吁,仍未能彻底解决“码头作业费”的问题,江苏货主协会已经决定联合中国货主,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停止支付“码头作
业费”并退回多收的那部分费用。

  费泽山告诉记者,虽然中国政府已经确定“码头作业费”是运费的一部分,但是班轮公会依仗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中的垄断地位,依旧强制收取中国货主的“码头作业费”。

  费泽山称,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班轮运输条例,班轮运费中已包含了码头装卸费,班轮公司在运费之外强行加收码头作业费是重复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样的额外征收,无端地增加了出口贸易成本,降低了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

竞争力

  船公司单方面改变货物交易双方几十年不变的贸易运输习惯,不合理地重复收费,是利用其垄断地位强制推行的歧视行为。

  费泽山无奈地告诉记者,由于中国货主比较分散,无法对抗班轮公会,班轮公会以其强势地位“欺压”中国货主。中国货主虽对“码头作业费”深恶痛绝,但又不敢采取单个行动,害怕遭遇报复。江苏货主协会正在积极地联合全国货主“并肩作战”,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目前已经走向法律程序。

  中国货主一直希望能够通过政府牵头与班轮公会建立协商机制,毕竟建立对话协商机制,是一种双赢的行为,对于中国货主和班轮协会都是有益而无害的举动。到目前为止,中国货主依旧没有放弃以这种形式和班轮公会进行沟通。但由于多方奔走,货主们还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依旧在支付“码头作业费”,因此不得不依靠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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