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评黑嘴再遭监管“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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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1:4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面对眼下出现的股评黑嘴大肆在公开的媒体进行不负责任的宣传,证券业协会昨天正式下发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听证试行办法》的通知。今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参与广播、电视等证券节目时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证券业协会将组织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听证会,对节目内容的合规性进行论证。 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加强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的自律管理
据记者了解,证券业协会将不定期对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进行抽查,在抽查的过程中遇到不规范的问题,证券业协会将有权召开听证会。另外,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涉及多起投诉,并且已经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时,也要召开听证会。听证委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的合规性发表意见,未经协会同意不可披露听证会的内容以及非公开的听证意见。在听证会结束后,召集人主持起草听证意见书,由协会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备案。听证意见也可根据需要在业内通报或公开披露。 对于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在证券投资咨询媒体节目采取听证的方式,多数券商昨天向记者表示,由于听证意见不具有司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这种方式更多是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让以往出现的一些股评黑嘴在管理层的监督下杜绝一些违规行为的出现,也可以作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合规性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