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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保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0:01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 记者王明浩报道:一直以来,文件一旦制定,只要没有明文规定取消,文件的效力便自动延续。时间一长,一些“老掉牙”的文件仍然“健在”。今后,这种局面在郑州将不复存在。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须规定有效期,“寿命”最长不超过5年。

  即日起,郑州市各级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规定有效期。有效期最长自规范性文
件发布之日起不超过5年;安排部署工作有时限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时限。过了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如果规范性文件过了有效期,负责实施的部门认为文件需继续实施怎么办?郑州规定:应在文件到期前6个月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并按要求重新报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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