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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无《卫生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月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20:55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3日讯(记者梁凯昌)尽管离今年中秋节还有两个月时间,南宁市卫生监督部门已经未雨绸缪,对全市月饼卫生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从8月1日-10月10日,他们将开展月饼及馅料卫生许可及监督监测专项工作,确保南宁市民吃上放心的月饼。

  据介绍,凡在南宁市辖区内专营月饼及馅料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临时
设置的月饼销售摊点,应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销售月饼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月饼的生产销售活动。而临时从事月饼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有合法使用的销售场所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或租凭合同。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月饼的经销商在采购时须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向月饼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单的复印件存档备查。而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注意看商家是否具备《卫生许可证》。

  据悉,在月饼及月饼馅料卫生的监督监测专项工作的部分环节里,南宁市卫生监督部门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样品抽样检测结果,广西新闻网记者将跟踪报道此项工作。编辑:李华林作者:梁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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