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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不能从事批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8:40 沈阳网-沈阳今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布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加强,连锁药企不得以批发的名义向其它药店配药,而药师在册不在岗,“走穴”的漏洞也将被堵住。药师要在职在岗

  新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
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零售店不能批发药

  新规定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除了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农村医疗机构供应药品,不能向本连锁门店以外的药店配送药品。另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场合从事药品现货销售活动”,以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赠送处方药”。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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