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名环保卫士挑战“霸王条款”终见成效
全国首部环保装修规范合同在深诞生
该规范合同本月起试行,条款中列入环保责任,装修污染不再索赔无门
【本报讯】(记者杨勇)全国首部环保装修规范合同《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在深诞生,8月起开始试行。该合同首次将环保装修责任列入规范条款,环保条款占整个合同5%的篇幅。从现在起,家庭装修若产生污染,业主和装修公司可根据合同划分各自责任,消费者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霸王条款”终获修正
今年“3·15”前夕,深圳市马德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祖全就《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向南山区消费者协会提出质疑,认为该合同无视消费者利益,为家居污染提供了“温床”,并有为装修公司开脱责任之嫌,合同中存在逃避责任的“霸王条款”。
“环保卫士”的质疑,引起各媒体的极大关注和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视。本报曾于3月9日、3月14日作过连续报道。市人大代表吴金富随后深入调研,探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家装纠纷原因,并在深圳“两会”上提交建议议案,要求修改现行装修合同。
5月初,主管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动邀请吴金富、周祖全等人座谈,听取意见。
5月24日,该站又约请深圳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环境监测站、市工商局、市装饰行业协会等各相关单位,与吴金富、周祖全等人共同商讨重新制订《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林小利认为,原来制订的合同主要针对装修市场的混乱情况,目的是净化市场,但因经验不足,合同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在新的形势下,有必要制订更完善的环保装修合同。经过激烈争辩,与会各方基本达成一致:本着为市民负责、为企业负责的态度,综合各方意见制订更完善的新合同,重点加入环保责任划分等条款,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家装市场。
在国内首次增加环保条款
为科学、公正地修订合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派人分别走访了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装饰协会等单位,咨询了市疾控中心、市计量检测研究院,并多次与市工商局的合同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沟通。同时,还特别征询了消费者、人大代表及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订了新的家装规范合同,从本月起试行。
新的《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增加了家装环境污染条款及责任划分的有关事项,这些内容占整个合同5%的篇幅。专家称,这是我国首次将家装环境污染列入规范合同。
据合同参与制订者、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高级工程师唐云毅介绍,新合同严格遵循合同示范文本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区分了工程质量验收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在合同示范文本中,单设“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验收”一条,明确双方在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新合同还明确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依据,以及造成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各方责任等。
新合同第7条关于室内环境质量施工要求及验收的条款中,对不合格材料及导致污染的相关溶剂都有明确的限制,验收日期也从原来的限定时间变成双方约定时间。原合同要求消费者支付的有关检测费用,在新合同中也变成了双方约定承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要另行支付的验收费用,亦不再是消费者承担,而是由责任方承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工程竣工后若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即便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仍不影响消费者追究因装修公司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