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管理局原“一把手”管学仲,涉嫌贪污131万、受贿44万、挪用公款67万以及隐瞒境外存款。7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管学仲认为自己在香港工作,但“仍以广州的标准拿工资”,实在太低,于是开始“敛财”。
无独有偶。广重企业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王胜杰,在承认司法机关指控其受贿118万、挪用公款100万的同时,也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收入不高,与当了这么久国企老
总身份不相称”。
一个说自己工资“实在太低”,另一个则抱怨“收入不高”,两个原厅级贪官“一唱一和”,言语之间都满含“委屈”,倒是令人玩味。
且莫说管王二位,在任期间每月究竟拿了多少工资,单就常见的情况而言,大型国企老总不仅住着廉价的福利房,出入皆有豪华公车侍候,而且吃喝玩乐也用不着个人掏腰包。诸如此类制度化的“隐形收入”,一年少说也有数十万吧?
另有报道称,因受贿、贪污被判刑的江苏泰兴市某乡原党委书记冯某,说自己之所以滑入犯罪深渊,关键是“当年数学没学好”,以致“拿错了钱”。这当然是一种荒唐可笑的狡辩。但大量事实说明,不少落马的国企贪官并非“数学没学好”,而是他们所立的“人生方程式”出了问题,乃至于弄得阴阳错位。
一方面,他们对体制内提供的实惠不以为然。一般情况下,只要没将公款揣进自己怀里,哪怕用于个人的花销再多,近乎不存在任何风险。尤其是在那些经济效益不错的国企,当地监管部门大都懒得去过问这些他们认为的“小事”。由于日子过得太爽了,其中一些人便产生了一种数理上的错觉:哪怕本人“工资是基本上不用的”,他们也认为公款花得再多,也是应该付出的“工作成本”,因此觉得很不划算。
另一方面,他们又抵挡不住体制外的诸多诱惑。王胜杰说,“我始终觉得不太公平。那些洗脚上田的农民包工头,原来也是斗大的字不认识,后来都是干这干那的发了财。我们在国企干了一辈子,长时间兢兢业业,最后什么也没得到。所以,我想通过一个‘合法’途径得到一些利益”。显而易见,支撑这种严重倾斜的人生观与价值取向的是极端利己主义的道德观念。王胜杰从以前的“两袖清风”到“心旌摇动”,再到8年狂收“红包”百万,就是一些贪官试图来个体制内外通吃的最好例证。
一些国企贪官都嫌“工资太低”,固然有制度设计方面造成的某些客观原因,但我以为,这根本不能成为贪欲膨胀的理由。在现行体制下,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怎么算账的问题。如果两眼死死盯在个人存折的数字上,而把国家为了方便国企负责人工作与生活,而支付的巨额运行成本搁在一边,那就难免干出一些“数学没学好”的事情,最终被送上法庭的被告席。(3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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