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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避税 深圳投资客和交易量双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7:58 经济参考报

  国家税务总局7月26日出台《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个人住房转让强制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出人意料的是,直到7月30日,深圳都没有出现二手房登记过户的热潮。专家认为,这并不表明新政对深圳影响不大,相反,《通知》将会使深圳楼市的投资客和交易量出现双降。

  7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这里办理二手房登记过户的人
并不多,没有出现排队“抢末班车办手续”的现象。有关人士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深圳房屋买卖双方利用“阴阳合同”避税的现象比较普遍。

  所谓的“阴阳合同”,即国土局备案价格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导致合同显示卖家“无收益”,从而无需缴纳个税。比如售价60万元的房子,在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只登记为30万元,卖家就可以“节约”六万元的个税。

  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说,新规定压缩了

二手房交易的利润空间,这将打击深圳的投资客。有人算了一笔账,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转让时大约平均增加成本两万元。这虽然不是一笔大的数目,但它是在包括营业税等在内的多项
宏观调控
政策的基础之上发生的,因此,可以说交易成本增加了不少。另一方面,这一规定也给卖房者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本报记者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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