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手房个税征收平稳过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7:0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针对房屋装修款和贷款利息等实行免税及其他相关细则一周后出台 我市二手房个税征收平稳过渡 签署“阴阳合同”逃避个税的做法今后将受到严格监管和严厉处罚
【本报讯】(记者徐强)昨日是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的第一天,记者昨从市地税局几个分局了解到,目前分局尚未接到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的最新指示精神,如何执行《通知》中的一些新规定现正在商讨之中,具体实施细则约需一周的时间,在此期间,地税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仍按旧办法执行。由于二手房个税征收在深圳一直在执行,因此近日深圳并未出现赶搭“末班车”过户的情景。 二手房个税深圳一直在执行 深圳地税某分局有关人士介绍,国税总局此次发布的关于二手房转让强征个税的《通知》并不是新的规定,《通知》中强调的“强征个税”在深圳一直执行着,对深圳而言,《通知》中惟一有变化和新意的内容是,把装修款和贷款利息纳入免税行列,这是不同于老的住房转让个税征收的地方,也是一周后深圳地税出台新的二手房个税征收细则的关键。 事实上,早在1994年国家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就有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多年来,深圳地税一直是按照税法的精神执行,为了避免逃税行为,深圳地税还专门与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联网,把住房转让个税的征收窗口设在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由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住房转让个税,市民在实现房产过户前,必须先完成个税的缴纳,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才会办理过户手续,这一措施使深圳市民对《通知》中的“强征个税”十分熟悉。 深圳未出现赶搭“末班车”过户现象 为了赶在8月1日“强征个税”实施之前过户,有消息称,北京、上海等城市前几天都出现了市民赶“末班车”过户的热潮。据深圳地税某分局人士介绍,这一情况并未出现在深圳。 该人士分析,一些城市之所以会出现过户潮,原因是有些城市对个税的征收并不到位,有些城市甚至取消了此项税收,市民们希望赶在新政实施之前过户,以此规避个人所得税。深圳没有出现过户热潮,得益于“强征个税”在深圳一贯的执行。该人士强调,国家通过税收的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其实是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有效打击,而对“二次置业”等有着合理出售意愿的房屋业主而言并无太多影响,也无须惊慌。 强征个税会影响售房行为 记者昨在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营业大厅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表述了对《通知》的理解。一位周小姐认为,采用“阴阳合同”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在二手房交易中屡见不鲜,《通知》是否会对这种行为进行遏制?她相信,相关细则正式出台后,政府有关部门必将加强这一方面的执行力度,采取措施打击逃漏税行为。王先生则认为,新规细化了“合理费用”等标准,更加科学,易于操作,但可以免税转让的“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概念还是难以界定。还有一些市民认为,强征个税会影响他们的售房行为。搜房网进行的“个人二手房转让所得税调查”就显示,有62.08%的受访人认为,征收个人二手房转让所得税会影响到自己的卖房计划。 一位房地产专家认为,个税征收对于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市场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因为公房和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时间大都在5年以上,根据相关优惠政策可免征营业税。受影响最大的是二手商品房,特别是购房时间不满5年的次新房,由此加大炒房者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