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费中介费是“公关费” 间接拉高百姓购房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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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5: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济南8月1日专电 今年以来,国内一些地方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反映出,房产评估、土地拍卖等中介机构向相关部门的行贿行为,已间接增加了百姓的购房成本。 山东省工商局昨日曝光了一些相关案例。如,为取得更多的评估业务机会,自2004年以来,泰安市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支付高额推荐费的手段,以“评估咨询费”的名义,向为其推荐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某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分别支付“推荐评
据工商部门透露,除一些房地产评估公司有此“劣迹”外,在土地出让中,一些拍卖公司为承揽拍卖业务,常会按其收取佣金60%-70%的比例,以“协作费”“中介费”“管理费”“佣金分成”等名义,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设交易中心等业务协作机构支付分成,争取交易机会。土地、房管等部门则通过其所属实体单位或业务协作单位,“坐享”拍卖公司提供的佣金分成。 当地工商部门认为,房产中介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其额外支出的高昂费用都会按“流程”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从而间接增加了百姓的购房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