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
解读首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1+7文件系列报道
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实习生赵亮
【本报讯】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管理,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管理的信息公开制度。
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是我市土地资源紧约束条件下转变土地管理模式,创新土地出让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基本途径。今后,将在住宅、商业、办公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积极探索经营性配套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除重点引进项目、重大投资项目、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外,其他用地在3年内逐步实现全部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完善出让信息公开制度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管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一方面是政府政务公开、“阳光行政”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协议出让用地的过程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根据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报批程序以及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以下内容应进行公开:
一是市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带)办公室将申请人以及项目资格审查评估结果进行公开(市政公建、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二是待项目评审通过后,规划部门将项目选址情况进行公开;三是发改部门公开项目前期计划立项批准文件、环保部门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公开项目预审报告书;四是在用地报批过程中,规划部门将建设用地项目的初审意见以及市政府审定结果进行公开;五是待市政府审定同意,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方案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将合同书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六是监察部门将对以上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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