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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销售今起使用新版发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9:5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7月31日,记者从铁西区国税局获悉,该区30余户汽车销售企业都已拿到了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8月1日起,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版发票同时停止使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
,必须开具新版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铁西区国税局还为纳税人开通了“短信催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即时即办”的绿色通道,截至7月31日,已完成了区内北二路

汽车产业
机动车
销售企业发票的购领工作。(吴宏、孙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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