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征扬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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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8:21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省政府昨天出台《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江苏将全面推开环境价格改革,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同时,从明年起正式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小型化工企业必须迁进园区
新政制定措施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今、明两年,全省分散的化工企业要集中到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确保达标排放。2008年底前,小型化工企业必须搬迁进入园区,逾期未进入园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停。从2007年起,对园区以外的小型化工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扩建项目。2008年底前,淘汰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年产1万吨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淘汰水泥湿法窑和干法中空窑生产线。 排污权将实行有偿取得 从2007年起,江苏将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在2007年底前,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同时江苏将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制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价格,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从2006年起,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2007年起,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十一五”期末,全面实行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 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以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为原则,江苏要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到2008年,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30 1.60元/吨,苏中苏北地区调整到1.00 1.20元/吨。增加筹集的资金,集中用于管网建设。在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泥处置。合理确定中水再利用价格,鼓励中水循环利用。全面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足额征收、专款专用。同时完善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2006年底前,各地要出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调整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