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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证 个体户纳税可省五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7:41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谭卓雯 实习生陆妮妮 通讯员苏志深)昨日,记者获悉,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利用8月1日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的机会,在个体工商业户中实行联合办证。凡在南宁市市区(含华侨投资区)范围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不论新办、变更或者换发税务登记证都不用再分别跑国税局、地税局办两本税务登记证,不用再交两份办证费。

  为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06年8月1日始,在南宁市市区(含华侨投资区)个体工商业户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现“五统一、两降低、一提高”。即统一受理税务登记、统一税务登记表式、统一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税务登记证件、统一使用税务机关印章;降低纳税成本和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办理税务登记的工作效率。

  凡在南宁市市区(含华侨投资区)范围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新办、变更或者换发税务登记证属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可任意选择到南宁市国税局或者南宁市地税局统一办理税务登记,统一使用套印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和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章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南宁市国税局相关人士指出,此举为广西首创,避免了纳税人多次往返国税局、地税局重复办证的辛劳,每个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直接省了50元钱的重复办证费,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此次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南宁市市区(含华侨投资区)直接受惠的个体工商业户达3.3万余人。编辑:韦怡作者:谭卓雯 陆妮妮 苏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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