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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欲2008年年内实现全国医院院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0:46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邓琳) 昨天,卫生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等信息将作为医院院务向社会公开,医院每天要向住院病人或家属提供当日费用清单。医疗收费将逐步透明化。

  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以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卫生部预计在2007年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在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方面,不但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要向社会公开,还要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即

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另外,《指导意见》还规定,对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今后也要向社会公开。近日,为了限制各级医院不再擅自引进与患者实际需求不符的高端、高值大型医学检查、治疗设备,避免浪费国家卫生资源,从一个层面缓解群众“看病贵”。

卫生部表示,将建立医疗设备技术评估准入制,同步开展医疗设备阶梯配置选型,并随时评估进入医疗机构的设备使用状况,向社会公布。

  今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披露:2005年中国内地卫生系统共查处收受“红包”问题178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42人;查处医疗乱收费问题431件,涉及金额399万元人民币,处理违纪违规人员8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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