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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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12:08 经济参考报 | |||||||||
社会保障改革系列谈(4) 我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不是只有社会保险这样一条路可走?这是2001年7月我从美国访问研究归来,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的问题。 在美国访问研究期间,无论是同专家学者交流,还是到社会保障机构考察,我恨不
因为在我的印象中,美国的社会保障跟我国的社会保险差不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都有,国内有学者甚至把401K、403B、457等养老金计划,统统也归入社会保障。 然而,随着我们在美期间不断同美方社会保障方面的学者和官员的交流,我朦朦胧胧地感到,国内介绍美国社会保障的文章同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出入,甚至是在用国人的社会保险概念去解读美国的社会保障。 研究和认识美国社会保障,首先要厘清社会保障概念,这很重要,也很关键。 如果认同美国的社会保障概念就是“Social Security”,那么,可以很确定地说,它是狭义的而非宽泛的,指的就是通常所说的“老遗残”,英文表述为Old-Age,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简称OASDI。 同社会保障相连的另一个词,是社会保障税(Social Security Tax)。自1990年以来,美国社会保障税的税率为15.3%,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自雇人员(Self-employed People)由个人负担全部。事实上,社会保障税也被分成了两部分,由雇员负担的7.65%分成两块:6.2%属于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Portion),1.45%属于医疗照顾(Medicare Portion)。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美国社会保障概念是一以贯之的。 2004年12月,比利时公共经济学家皮埃尔·帕斯蒂尔到武汉大学讲学,人民网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席间,帕斯蒂尔特别提到“Social Security”在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中的区别:在英式英语包含的内容很广,比如教育、医疗、养老等等都被称作社会保障,但在美式英语里,仅指养老金或者退休金这一块。 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我的判断,美国的社会保障是不同于社会保险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美国不是只有社会保障而没有社会保险,但二者不仅所指不同,而且是分属于联邦和州的不同事务,社会保障归联邦政府负责,社会保险则由州法律规定。失业保险是美国社会保险中最为普及的项目,目前全美50个州都已建立。此外,社会保险还包括劳工补偿、临时伤残保险等,普及程度就没有失业保险高。 美国的社会保障是由联邦社会保障署管理的,并被公认是社会事务管理中效率最高的。目前,联邦社会保障署共有6.6万名雇员,除了负责“老遗残”外,还负责类似于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项计划,简称SSI。这项计划过去由地方财政出资,自1972年起改由联邦政府供款。特别需要说明的是,SSI的资金不是来源于社会保障税,同时享受SSI也不以是否缴纳社会保障税为先决条件。 对美国社会保障“刨根问底”式的研究,使我对社会保险的普遍适用性产生了怀疑,继而引发了对我国社会保障采取何种方式的思考:是继续按照欧洲式社会保险的路子走下去,还是改弦更张、选择类似于美国社会保障的路子试一试? 2001年10月,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我对我国推行社会保险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不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二是使居民未来预期不确定。当时我还提出,如果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造成人们对未来的支出预期不确定,因而不敢去增加即期消费,这说明这项改革的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偏离了方向,应当及时矫正。 2002年3月,我在赴辽宁省考察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期间,又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推行“低门槛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的初步设想。社会保障新计划只设养老和医疗两个项目,其中养老包括“老遗残”;费率要经过精算确定,大体上控制在工资收入的15%左右;一步到位实行全国统筹、现收现付。我在文章中开明宗义提出:实行社会保障新计划的目的有三个,即改善国民的心理预期、降低社会保障的门槛、增强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撑能力与可持续性。 总之,我的观点是:我国搞不起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改革和发展需另辟蹊径,实施一种不同于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新计划。 高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