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林林) “要想从此过, 请留买路钱。”长春市的刘女士在中吉大厦里的一家公司上班,中吉大厦物业公司提供某品牌饮用水,而她却不喜欢喝这个牌子的水,就在外面买别的品牌水喝,没想到物业公司要求,“外来水”运水员需交两元电梯费,虽然钱不多,但刘女士觉得这钱物业收得没依据。
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某品牌的饮用水好喝,而且送水员服务态度好,因此,一直
以来她都喝这个牌子的饮用水,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她公司所在的中吉大厦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外来的送水员要想给大厦内的企业进门送水,必须每次交纳两元钱的电梯费,否则不准进入电梯。经过了解,刘女士得知,原来物业公司专门提供了一个品牌的饮用水,如果喝这个品牌的水,大厦不仅不收取电梯费,还有专人送水。
“我觉得这钱不该收,现在是市场经济,谁的水好喝我喝谁的,我认为大厦加收钱是没道理的。”刘女士气愤地说。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中吉大厦,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吕先生说:“我们加收电梯费,不是为了赚那点钱,而是以此限制闲杂人等进入大厦,防止大厦内企业的物品丢失。”
吕先生告诉记者,入驻此大厦的企业很多,人员复杂,此前,大厦内的企业也发生过丢失物品的现象,为了减少闲杂人等进入大厦,便于管理,经过研究决定限制外来送水员的进入,如果外来的送水员一定要进入公司内部给企业送水,大厦就会向送水员所在的单位收取两元钱的电梯费,否则不允许其上电梯。
“如果外来送水员把水撂在电梯门口,让饮水的企业派人来取,我们就不加收钱。”吕先生说。吕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做法已经实施两个多月了,的确减少了一些人员的进入,有助于大厦物业部门的管理。
对此,记者咨询了吉林某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胡律师说,作为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担心送水员导致公司财物丢失,可以进行登记或者让企业员工带其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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