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其他商品广告,未经登记要被罚款
本报讯(曾海林 施峻峰)食杂店一开张,就有饮料经销商免费帮你做店招广告,这样的“免费午餐”不好吃,一不小心就要被查。
今年5月,同安刘先生在环城北路开了一家食杂店,开业那几天,刘先生一直在考虑
店招的事。“幸运”的是,刘先生店里代理销售的一品牌饮料的经销商找到他,提出要为他的店铺免费赠送店招广告,上面既有刘先生的店名,也有该饮料的图片背景。于是,刘先生高兴地接受了该店招并使用至今。刘先生并不知道,这种免费的店招大多是未经登记的,实际上是违规的行为。
近日,同安大同工商所对环城北路沿路的店家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一些食杂店的店招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广告登记发布,其中以酒类、饮料类广告最为突出。商家们也都表示,这些店招广告大都是经销商或厂家直接赠送的,他们并不知道广告是否有登记。当天,执法人员向擅自设立户外广告的店家开出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目前,这些经销商陆续委托广告发布单位对已发布未登记广告进行了登记,已办理了14块店招广告登记。
工商人员提醒经营者,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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