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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费标准初定每首歌平均收费0.17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9:43 云南日报

  据新京报报道,近期备受关注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的标准(草案)即将公布,预计将按照低于卡拉OK营业额(包括酒水在内)总量0.5%、每首歌平均0.17元的标准收取,国家版权局将在近期对这一草案进行审核和公示,之后才会公告并且执行。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明确指出,这笔版权费不应由消费者支付,而且收费标准一旦公示,如有不执行者,法庭见。

  尽管该方案还没正式亮相,但KTV经营者要向音像授权人“埋单”这个局面看来已经无法避免。记者从昆明市文化局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文件,具体要如何执行还有待相关规定的正式出台。

  记者黄颖(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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