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电视上“惊现”以2006年超级女声的名字命名的洗发水。商家“下手”迅速,实以自身行动为愈演愈烈的“超女”效应“添砖加瓦”。
从去年开始,“超女”这个词以它狂劲的速度席卷了大江南北。时值今日,众人的关注度也许早已脱离了几个会唱歌的小女生本身,而是扩展到了其商业价值和品牌效应上。街头巷尾的广告牌上充斥着那一张张熟悉的笑脸。如此铺天盖地还嫌不够,产品干脆与其同
名。让人不禁怀疑,该厂商究竟是为了产品能出名,还是干脆为了出名才“产品”。
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看来不仅少男少女们热衷于“造星”、“选秀”,整个产业圈也是蠢蠢欲动,心浮气躁。纵观国内或是国外的一些知名品牌,没有一个是因为追捧明星而崛起壮大的吧?没有品质和服务,什么都白搭。不能本末倒置啊,把媚俗当流行还津津乐道,消费者在精神上会万分痛苦。
为什么那么多的商家和企业会热捧“超女”呢?媒体夸张渲染的作用的确不容小视,但从自身来看,企业大环境的脆弱也是我们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竞争已到了“超白热化”的程度。超市的货架上,光是“小熊饼干”就有十余种。未经周密的市场调研和准备就急匆匆地挂牌成立公司,产品缺乏能脱颖而出的特色优势,很快就会被淹没在成千上万的同类产品中。老总们急啊,于是就采取“非常规”手段,企图借明星的名气使产品东山再起。“宇宙”的球鞋不好卖,改成“宇春”就能一炮而红。大小企业已对此“定律”趋之若鹜,深信不疑。
这不是个好势头。“泡沫”经济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愿以某某明星命名的“超级”洗发水能少点,过眼云烟,你还指着它能“超级”一辈子吗?
林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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