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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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13:10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这是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昨天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廖晓军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能源产品价格一直偏低,无法反映其稀缺程度。不仅难以抑制能源的不合理消费,甚至有鼓励低成本使用的倾向。”
廖晓军透露了所谓“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的具体措施: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实现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还原资源成本;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生态补偿。 廖晓军还透露,相关部门将调整完善现有税收政策,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一是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积极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二是考虑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三是逐步完善资源税制;四是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现行税率结构,并与鼓励环保和节能相结合;五是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进行系统研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