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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炳才:中产是社会的稳压器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9:03 新快报
■谭炳才 什么是中产阶层?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1951年,美国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认为就是政府部门的中级行政官员、国营和私营垄断企业中的中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所组成的新的群体。北大教授萧灼基的观点则不包含政府公务员。而国家统计局做的调查认为年收入在6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人群算是中产阶层。中国社会科学院认为当前中国中产阶层比例为24.6%,《中国中产阶层调查》认为是11.9%,无论比例是多少,与西方发达国家占就业人口40%相比,仍有较大距离。 依我看,中产就是中等财产,阶层就是社会群体,中产阶层就是拥有中等收入的社会群体,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中间部分。由于中间阶层占人口比例大,代表了主流群体的利益愿望,其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满足,因而成为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的“稳压器”、“安全阀”、“缓冲区”。这一规律性认识,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得到充分的印证。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加大税收调节力度,越富交纳的税收越多,所得收入用于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缓解了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相反,上世纪初以来拉美国家的社会冲突主要是由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分化引起的。如巴西,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在1997年已达0.591,远远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我国当前正处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渐趋拉大的转型时期,贫富差距过大,已成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社会分配严重不均衡的状态引发社会动荡不安。因而,必须加快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大力培育中间阶层。 对中间阶层“稳压”、“缓冲”的重要作用,中央高层也有正确的认识,在今年5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就强调要求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因此,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照“提低、扩中、调高”要求,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运用税收杠杆有效调节垄断行业、部分国企管理者、私营企业主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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