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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将严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8:3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安元王月通讯员吴梅齐晓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营造和谐、公平的市场环境,培育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维护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本市国土房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集中治理无证售房、囤积居奇、占压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查处

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企业在
商品房
销售过程中“无证售房”、“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及在代理过程中非法赚取差价、占压资金等违规行为。严查无证售房或各种形式的变相无证售房,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不得发布销售广告,不得擅自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以其他形式收取费用进行无证售房或变相无证售房。禁止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对已取得销售许可证并上网销售的项目,开发或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销售。网上售房功能开通后十日内仍不公开销售,或销售过程中三次以上无故不销售房屋的,经查证属实,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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