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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3:5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 董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专家迅即表示,这意味着从2004年就开始着手研究的土地督察制度终于从纸上落到地上。

  新设立的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协调国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员的派驻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人事部门考核和管理国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员;负责与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日常联系、情况沟通和信息反馈工作。行政级别为正局级。

  不过,令人瞩目的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国家土地总监察却是由

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同时设立兼职副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1名副部长兼任;专职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

  国土部门对上述安排尚没有具体解释,而有关专家则表示,这早就是“题中之意”,后面或许还有更为切题的土地管理上面的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景国说,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矛盾突出,近几年来,国家一直把严把土地闸门作为明确的态度一再公示,而且从2003年起,不断有新的“禁令”、“政策”出台,以期在保证粮食安全的情况下使土地利用运行在平稳轨道上。

  可是,当下土地利用涉及各级政府的“官帽子”、“钱袋子”,滥发“粮票”的冲动实在难免。这从各地方连续不断的违规、违法用地案件中可见一斑。

  一份权威资料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比上升了近20%。

  对此,尽管国土部门加大了监察力度,不但司局级官员频繁带队下查,甚至连部长孙文盛也亲自参加。然而,压力仍然不减,而且土地违法多和地方政府有关。原有的监察制度下,彻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国土部门始终缺少有力的执法抓手,即便是目前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还是无法排除全部干扰。土地规划一度成为地方首脑们手里的面团,不违规、不违法也就不可能了。正是如此,李景国说,“违规用地催生了当前的变局。”

  据有关专家称,新的土地督察制度基本的模式是,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全国土地总督察,同时在地方设立例行的督察制度,相关人员安排则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使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对土地的审批处在国土资源部“日常监管”之下,同时配合检查组的定期检查,控制地方政府因利益冲动而产生的违法、违规批地情况。

  有消息称,国家希望通过加强监察一方面遏制住违规、违法用地的势头,另一方面让

宏观调控意图能够顺利贯彻。更具根本性的配套政策也在研究之中,意味着土地审批制度的改革也将循序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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