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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两年内农民工全部纳入医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3: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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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康劲)到2008年底,在甘肃省各城镇就业的农民工都将有望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为有效解决农民工看病难的问题,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日前出台的《2006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指标》中,作出了许多有利于农民工灵活参保的规定。

  新的规定包括: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可实行低标准准入、渐进式过渡的办法,确定不同的保障层次和资金筹集标准,并可适时调整费率;农民工住院或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主要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可以采取不同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已参加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人意愿,给予保留医疗保险关系或者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到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

医疗保险制度范围,重点解决农民工务工期间的住院或大病医疗费用,并形成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正常的运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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