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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拒绝商业贿赂 打造阳光采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7:38 经济参考报

  全国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座谈会发出倡议

  本报讯 7月16日至17日在山西太原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座谈会上,与会的中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联名发出倡议,拒绝商业贿赂,打造阳光采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倡议书说,政府采购既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措施,也是反商业贿赂的重要前沿。政府采购各方,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认清商业贿赂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增强反商业贿赂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站在反商业贿赂工作的第一线,在反商业贿赂工作中自觉防范、做出表率、严正拒贿。

  倡议书说,商业贿赂行为严重威胁政府采购公正性,严重制约政府采购制度发展。政府采购各方决不主动或被动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应不断优化各自行风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以廉洁自律为荣、以收受贿赂为耻,不给商业贿赂行为以可乘之机,积极营造主动防范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倡议,在政府采购管、采、用等各环节倡导阳光透明、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严守廉政规定,不参加各种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活动,不索要和收受金钱、礼品、有价

证券,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境内外旅游,不与采购人和供应商串标、围标谋取非法利益。着力建立商业贿赂查处、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依法给予严厉处置。

  

政府采购:拒绝商业贿赂打造阳光采购

  (摄影:本报记者肖波)


 记者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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