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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价调整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6: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四日电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在此间指出,此前全国范围内的电价调整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

  六月三十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
平均提高二点五分钱。

  发改委称,此次调价对销售电价结构作的调整,对于保证发电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改善库区移民生活条件,促进厂网协调发展,特别是对可再生能源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发改委强调,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价调整不仅会影响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支。各地在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电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

  据悉,此次电价调整中,每度电包含一厘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进行脱硫改造的电厂,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一点五分钱。

  对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据介绍,《可再生能源法》已于今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分摊。受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要高于常规能源。

  此外,今年以来,中国供电情况有所好转,但一些地区又出现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的苗头。对此,发改委进一步指出,此次电价调整中,各地继续应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不得自行对高耗能产业用电价格实行优惠。

  发改委将根据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的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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