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紧箍咒封杀“假外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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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1:3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即将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今后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外商,必须取得商务部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营业执照。这意味着,以前一些金融投资机构和其他各种渠道进来的境外热钱,将不能够直接投资购房,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才行。外资投资购买非自用房产,投资总额超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此前,外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40%,真正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向来都是分批到位的,提高到50%影响并不大。但这一规定可能对那些“假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致命影响。在很多地方,一些民营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会在境外设立一家公司,再以境外公司的名义收购上述土地,进行开发。如果文件出台,这些“假外资”开发企业将首当其冲。因为它们大多资金实力不强,同时又面临“国六条”的政策压力,这些企业最终会倒掉一批。 新政策将严重打击境外游资投机内地房地产市场。受新规打击较为严重的地区可能是上海、北京等境外投资者较多的城市,而对港澳投资者聚集的深圳、广州等区域,影响相对较小。如果境外机构只能购置自住、自用商品房。这对摩根士丹利这类在境内以收购商业物业和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基金威胁也不小,因为整幢商业写字楼的投资很难被认定为自住。如果境外机构只能购置自住、自用商品房,将直接扼杀境内公司发行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想法。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