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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法案”中国命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0:07 中国经营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高达10多亿元的高管腐败大案,掀开了中国上市公司高管群体性腐败的冰山一角。

  7月15日,一部被称为20世纪30年代美国颁布财务规则以来,最为严厉和最具“威慑力”的财务法则——“萨班斯法案”针对海外公司和中小型美国公司开始生效。

  与此同时,由证监会、国资委共同参与、财政部牵头发起设立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国式“萨班斯法案”开始走上前台。

  一线报道

  江西万年青10亿挥霍调查:猫鼠本是“一家人”

  本报记者刘炎迅江西万年南昌报道起风了!

  邵登广坐在沙发椅上,望着窗外旋起的水泥粉尘,面无表情:“这鬼天气,真不自在……”

  7月17日,星期一。邵刚主持完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万年青)所属的万年水泥厂一个业务会。

  邵是万年水泥厂副厂长,主抓生产管理和工厂组织建设。当天下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邵感叹道:“可不能再马虎了,每一项工作都得细致完善。”

  邵的感叹缘于新近发生在江西万年青的一个腐败大案。曾为优质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的江西万年青,近年来不断亏损,2005年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到职工举报后排查,江西万年青亏损1.3亿元背后的公司高层集体腐败案浮出水面,包括公司原总经理杨石根,原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梁家友,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赛玖(案发前谢同时身兼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等在内的65人涉案,案值10多亿元。

  套牢股市

  “那会儿股市不是很火嘛!想着进去挖一桶金子。”言语间,方真嘴角微微上翘。7月18日,在位于南昌市北京路省政府大院内的一幢6层办公楼里,现任江西万年青董秘的方真,提起过去几年里公司的七次炒股,印象深刻。“拿钱出来炒股,也是经过董事会的,并不是哪个人的单独决断。”方告诉记者。

  1997年江西万年青在深交所上市后不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当时,杨石根等董事悉数到场。据内部人士回忆,会上董事会的几名成员先后发言,意见似乎很统一,“事前大家有过交流。”身为董事的杨石根说,“脑子还是要活一点,不能守旧,把钱放在股市里,可以增值嘛!”“说的是,钱还是要动起来,搁着不动,太可惜!”另一位董事梁家友附和道。

  随后又有几名董事说了类似的话,杨最后说:“讨论差不多了,大家表个态吧。”说完,他率先举了手,其他人也陆续举手。对斥资炒股的决议,参加会议的几名监事没有发表不同意见,算是集体通过了。

  “一开始就拿出了3000万元来炒股。”方真告诉记者,起初,账面上也确实赚了一些钱,但随着股市大盘的整体走低,公司炒股账户上资金不断缩水。方真说,他是2002年开始接任董秘一职。有一天,杨石根找到他,让他打电话给在深圳的马欣(原公司董秘),让马欣交出炒股账户的密码,“这样做,是为了南昌公司这边能及时了解深圳炒股的情况。”此后,方真每周都会用密码打开公司炒股账户,查看市值,“但只是查看,不会插手操作。”方定期向杨石根和魏新安两位高层汇报。

  2004年,炒股亏得比较厉害,公司的高层越发感到压力。2004年接近年末,方真随着当时公司的4位高层,包括杨石根、魏新安、财务处长陈建军(当时的监事),公司的财务总监李元本(当时的董事)等人,一同去了深圳。方真回忆说:“当时是在深圳炒股,为了减缓损失,公司决定将其转到南昌当地的证券公司来炒。那次去就是这个目的。”

  “直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马欣是怎么挪用公款的,因为我经常用密码查看账户,也没有发现明显少钱啊!”方真说,从最初3000万元进入股市,公司就开始有些骑虎难下了。“其实,我们也努力过,想把钱抽出来,但很难。2002年的时候,我们曾经在董事会上否了一次炒股计划,但是后来还是控制不住,最初投入的3000万元始终套在里面!”

  过去几年里,包括杨石根在内的多名公司高层,频频做出出击非主业投资领域的决策,他们先后7次从企业非法斥资1.5亿元用于炒股,至案发时已亏损2174万元。江西万年青是江西省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也是江西省水泥行业首家境内上市公司。

  在这一系列的投资上,公司原总经理杨石根等人配合“高度默契”。江西万年青监事会主席谢赛玖和原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梁家友也选择了作壁上观。一次会上,谢赛玖问道:“最近投资成效如何?”杨答道:“不错,要不找个时候送点资料给你看看,或一起实地考察一下?”“再说吧,你办事我放心。”谢笑语。

  放任自流

  燃煤是水泥企业的大宗原料,按国家标准,一般水泥企业熟料实物煤耗为每吨171.82公斤。而杨石根手下的万年水泥厂,2004年实际煤耗为每吨218.1公斤,2005年1月至7月,实际煤耗为每吨201公斤。据调查显示,企业煤耗长期虚高的真正原因是,分管煤炭采购的供销公司原副总经理余曙光收受供应商贿赂40万元后,故意降低了煤炭质量标准,放松了计量尺度。

  老实说,以前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一些发货人员得不到很好的监督。“邵登广解释说,以前,厂子里面定期会把水泥废渣等工业垃圾拉出厂外处理,但是一些发货人员私下里将好料大量掺入垃圾,卖给厂外的业主,牟取私利。”这种事情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公司高层难免有所疏漏。

  据了解,很长时间内,水泥厂内部没有完善的《煤炭采购管理办法》、《进厂煤炭估算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供应部一位工作人员说:“过去采购,只要打个电话给供应商,货就送上门了,煤炭品质的监控几乎是零。”当时,杨石根等高层把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公司资金炒股上,很少过问一些具体的生产细节。

  据一位已经下岗的水泥厂工作人员介绍,有一次,一个私营业主抢着步子冲到杨面前,嬉笑着说:“老杨啊,你们厂子的废渣都是宝贝啊!”杨奇怪的笑笑,很快走开,钻进了轿车里。

  杨石根总是显得很自信,1米75不到的个头,腰总是挺的很直,说话声音响亮,“尽管有明显的秃顶,但是看上去很威严,很有气派!”工厂技术总工程师李金宗说。

  集体掩盖

  2003年5月,江西万年青一次性投资2918万元到大鹏证券公司,结果一年不到全部投资血本无归。

  “出于无奈。”方真曾经历整个投资过程,他回忆时满脸凝重。2003年之前,江西万年青大股东江西水泥厂因为投资玉山等多个项目,资金严重短缺。2003年5月23日,经过前期考察,杨石根认为,出手的时机到了。当天上午8点30分,在位于江西省政府大院内的江西省建材集团办公楼3楼的会议室,召开了一场董事会。

  “因为事前有沟通,会上也没有形成争论,意见还是很一致的,都认同了杨的意见。”梁家友(原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和杨石根都显得很兴奋,带头举手,梁还说:“都举了吧,犹豫什么?”

  这一次,又是集体通过。

  6月1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方真从自己办公桌左手第三个抽屉里拿出一沓红色塑料封皮的笔记本,那是当时董事会的会议记录。方真翻开其中一本,指着其中一页给记者看,“喏,你看,基本上董事都参加了。”据此会议记录显示,此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如何投资大鹏证券。当时出席会议的有魏新安、汪波、刘明寿、杨石根、李和返、李元本、梁家友,邵光忠等诸位董事。独立董事冯瑞镛因为非典原因,未能出席,而是委托绍光忠参加。同时谢赛玖、陈建军、刘斌、曾秀、邓晓春等监事也列席了会议。

  “当时大鹏证券还是比较优质的,不像后来的那样糟糕。”方真说,但是很快,江西万年青因为此项投资陷入困境,曾经发布公告中显示,2004年度全年出现亏损,亏损额在5000万元左右。江西万年青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对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同时部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增加,加上原、燃材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上升等因素。

  面对困境,杨石根却显得并不那么着急,仍然保持着定期去一趟香港的习惯,据方真说,“其实,当时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办事处确实没有什么业务,每次杨都是独自去住几天。私下里也有人议论说那是杨的行宫。”杨石根还嗜酒成瘾,而且只喝北京的“京酒”。公司曾派专人从北京拉回整整一火车皮的“京酒”,存放在公司总部和各生产基地供其享用。事后,这笔巨额的“专供酒”款被他大笔一挥进入了企业生产成本。

  透视

  市场呼唤中国式“萨班斯法案”

  本报记者杨利宏戴奕上海报道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万年青)涉案高达10多亿元的高管腐败大案,掀开了中国上市公司高管群体性腐败的冰山一角,久治不愈的上市公司治理难题再次陷入危机。

  7月15日,就在44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迎来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萨班斯法案”)考验的同一时间,由财政部发起,证监会、国资委共同参与成立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正式在北京成立。有分析认为,这预示着中国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将迎来一套类似美国“萨班斯法案”更加严厉的内控体系。

  群体性腐败的治理危机

  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江西万年青在1997年成功上市,并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准则搭建起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新三会”一个也不少,国有控股公司架构下的党委、纪检、

审计、法务等机构也一应俱全。

  但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使得这些公司治理机制中最重要的决策和制衡机构形同虚设。一个典型的事实是,此次腐败大案的首要分子——该公司原总经理杨石根以“副厅级老总”自居,疯狂进行权钱交易,滥用国企“一把手”权力在公司设立管理机构多达72个,管理人员260多人。

  在日前上海召开的“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国际研讨会”上,长期关注公司治理问题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形式上已经开始与国际接轨,甚至在某些方面表现出管制过多、过细的特征,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实质上的改进远远滞后于形式上的改进。“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通过行政任命方式选拔任命企业领导层的传统方法没有根本的改变,相当一部分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仍具有行政级别。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重心已经到了‘由表及里’和‘由言到行’的阶段,”胡汝银说,当前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在实质上的主要不足,仍然是“依赖政府‘越俎代庖’式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过多,同时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惩处不到位造成对不当行为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萨班斯法案”的中国借鉴

  据介绍,“萨班斯法案”针对上市公司CEO(首席执行官)和CFO(首席财务官)有两条严格规定:一是要求上市公司CEO和CFO保证向SEC(美国证监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另一条是,要求上市公司CEO作出与财务相关的内控有效的声明。如果出现任何的财务问题,CEO和CFO将为此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最长达20年的牢狱监禁。该法案被认为是美国目前为止最为严厉的财务法则。

  “‘萨班斯法案’的本质,是对公司治理和管理机制的全面要求,例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框架,同时有效运作,以实现运营过程中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德勤(中国)公司合伙人顾向圣说。

  “其实,相对于监管严格的美国市场,中国的资本市场更需要这样的‘严刑酷法’。当前尽管也有类似的法规,但惩戒力度不够,犯错成本偏低,客观上造成不少上市公司高管敢于铤而走险。”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上市公司高管腐败大案频频发生的背后,是企业内控机制的失效,严格的内控机制对于公司治理至关重要。”

  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层似乎也开始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由证监会、国资委共同参与、财政部牵头发起设立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将亲自担任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席,同时还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这也预示着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将面临一套更加严格的内控体系,中国式“萨班斯法案”开始走上前台。记者观察

  重典治市

  中国的资本市场从来不缺丑闻。

  被新近揭露出来的江西万年青原总经理杨石根,不过是这起群体性腐败大案的65条国企蛀虫之一。其实,以2005年为例,东北高速(600003)董事长张晓光、开开实业(600272)总经理张晨、浙江东方(600120)前董事长刘宁生及总经理吴建华、山东巨力(000880)原董事长王清华和东方创业(600278)副总经理陶洪等等都是因为各式各样的财务丑闻而纷纷东窗事发。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改革路径,似乎又走到了一个拐点。

  “问责不清、处罚不严”正是各类违规事件频频发生的制度根源。根据最近的一项统计,20家造假上市公司总共才向近300名投资者赔付了约500万元赔偿款,平均每家公司的赔付额仅为25万元。按照信息经济学的解释,当经济主体可以预期的“犯错成本”远远低于他可能获取的经济收益时,就会有充分的动机和激励去冒险,中国资本市场遭遇的正是这一危机。

  治乱须用重典。以监管著称的美国资本市场,尚且不计代价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采用严刑酷法。对于丑闻不断的中国资本市场来说,国企改制“一股就灵”的

神话早已破灭,重要的是大幅度提高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对违规责任人不仅实施“市场禁入”,还应使其终身承担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唯有如此,中国资本市场才能重现希望。

本报记者:刘炎、杨利宏、戴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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