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原产日本台湾地区进口PBT树脂存在倾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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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 19: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天发布2006年第42号公告,公布了PBT树脂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大陆的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地区)的该进口产品征收6.24%—17.31%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被调查产品PBT树脂是一种通用工程塑料,具有机械性能电性能优异、耐化学腐蚀、
商务部于2006年3月22日发布了该案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商务部继续对倾销和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大陆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自2006年7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的PBT树脂时,应依据终裁决定中所确定给各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