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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帮人”可享受社保补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 1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享受社保补贴

  一、单位补贴方式:

  2003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
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缴纳的工伤、生育保险费。补贴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2006年1月1日以后孵化成功、符合条件但享受

社会保险补贴不足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

  二、个人补贴方式

  对在2003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中从业、本市城镇户口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

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其中:基本
养老保险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78元(其中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13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10元。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该文件要求,各区百帮创业服务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相关工作,提供方便、及时的社保服务。 ·王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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