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将推行首席官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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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9:0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张建平)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将有步骤地推进首席官制度建设,逐步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财务官。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座谈会上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改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加强基础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公司治理基本架构已经形成,管理运作初见成效。 银监会这位负责人认为,目前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董事会与高管层职责边界尚待进一步清晰,董事会决策能力有待提高,独立董事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独立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这位负责人说,公司治理是制度创新、科学发展和内部控制的核心平台。中小商业银行要着力推动公司治理从“形似”向“神似”转变,全面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要明确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地位,充分发挥它们在公司治理中连接董事会与高管层、董事会与监事会、董事会中各委员会的枢纽作用。 这位负责人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创新。同时,要把好风险关,全方位管理和控制风险,关注高风险业务和高风险地区,把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工作贯穿于公司治理改革的整个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