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污染若超标 停上新项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8:0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7月20日讯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后,所有COD浓度超过150毫克/升的河流断面,其所属责任的市将被停止所有有水污染排放的项目审批。此举表明了我省治理环境污染的坚定决心。

  近日来,我省连续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水源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单位、城市进行了通报批评,对长期超标排污造成小清河重大污染的
猪龙河流域的责任政府给予了公开通报批评,并停止了该流域内有水污染项目的审批。对未按国家“十五”计划要求完工的费县、苍山、茌平污水处理厂和未建污水处理厂的五莲、平邑、蒙阴三县,实施了暂停审批有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处罚。

  为切实保证造成污染的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辖区内河流的达标,我省对全省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检查中查到的超标排污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实行了挂牌督办。被挂牌督办的有平邑县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等25家超标排污企业,寿光等地的15家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猪龙河等20个污染严重的河流断面和17个重点入河排污口,以及要加快建设的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需要建设脱硫设施的7家电厂热电厂。

  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发文要求,各有关市政府及部门对涉及到的挂牌督办名单,要有专人负责,定期督办,定期检查;对停产整顿、限期治理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

  省环保局明确规定,今后,所有

  COD浓度超过150mg/L的河流断面的所属市,省环保局对其所有有水污染排放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审批。各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或建成不运转或运转不达标的,省环保局也不再审批有水污染的新建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不管因任何原因停运,都必须提前向省环保局报告,如不经批准擅自停运,将追究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的责任。

  张晓东表示,今后,环保部门将加大对有环境污染的企业、河流、污水处理厂等的明察暗访力度和次数,不论何地何时,只要看到有污染的地方,就要坚决检查,一查到底。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