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不满欧盟对华塑料袋企业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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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6:3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7月20日电(记者程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今天就欧盟对华塑料袋反倾销案一事发表谈话表示,欧盟方面未作任何审查就否决了97家未抽样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裁决待遇,且没有作出任何合理解释。中方认为,这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的有关规定。
欧盟于2005年6月30日对中国输欧塑料袋发起反倾销调查,中国涉案企业上千家,涉案金额3亿多美元。其中107家中国塑料袋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应诉。崇泉说,中方注意到欧方在日前的终裁披露中对本案的替代国、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待遇等问题作出了慎重考虑和处理。但他对97家获不公正待遇表示了不满。 被裁定倾销的中国塑料袋企业最多可能被征收15%左右的高额反倾销税。 崇泉指出,塑料袋产品是中国大宗出口商品之一,涉及众多人口的就业问题。中方希望欧方从中欧经贸关系发展的大局和共同利益出发,综合考虑中国塑料袋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欧盟内部生产商与进口商、零售商及消费者的利益,依法慎重处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