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战略合作单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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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0: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中国质量报
关于组建
“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 战略合作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全国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指导精神,本着“打击假冒,扶优扶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原则,国家质检总局所属中国质量报社知识产权维护咨询中心,正式向全国优秀骨干企业发出邀请,欢迎企业加入“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以快速、高效、圆满地解决企业遭遇假冒伪劣产品侵权、对少数人不良投诉、不当投诉、恶意敲诈行为等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正确引导质量信用在企业诚信维权、行业自律及名牌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加快规范市场秩序进程。 中国质量报社知识产权维护咨询中心负责将该体系收集到的反馈企业在打假维权、经营管理等领域中的建议和呼声,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规办、名推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呈送,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借鉴;并且将政府职能部门近期的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及时转达给企业;我中心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正确导向的职责,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等新闻媒体,在企业打假维权中扶正压邪,维护和支持被侵害企业的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供信息帮助和法律法规的支持,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企业经济建设的步伐。通过该体系的建立,我们将充分地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优势,构建起企业与新闻媒体之间互信互谅、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及时、准确地为战略合作单位进行危机公关,对战略合作单位资料进行录入、管理,建立质量信用企业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切实做好保护名优工作,从而依法维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向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推介经权威机构认定的、产品质量好的、品牌信誉好的、可放心选购的产品。对于该体系的建立望贵单位给与大力支持。
附件1:“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战略合作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附件2:“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企业报名登记(回执)表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 战略合作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发展企业为“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战略合作单位,建立质量信用企业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1)颁发本年度《中国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战略合作单位》证书(可授权企业对此称号用于外宣广告和产品外包装)。 (2)对战略合作单位资料进行录入、管理,维护企业的声誉,本报对企业不利及其反面的报道,负责向企业核实后,酌情刊发。 (3)依托该体系,战略合作单位可与国家质检系统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向战略合作单位通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等重要质检信息。 (4)将企业产品列入报社名优产品重点保护范围,战略合作单位在遇到质量难题及受到假冒伪劣产品侵权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领导为专家顾问成员,针对发生的问题,提供权威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法,协助企业共同处理。 (5)设立绿色维权通道,及时向战略合作单位通报《中国质量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以及报社掌握的其他媒体所收集到的投诉信息,第一时间告之企业联系人,并督促和帮助企业化解矛盾。 (6)负责向战略合作单位提供关于评定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帮助企业协调同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2、宣传回报: (7)我中心此次组建“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 得到了国家质检部门及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和鼎立协助,全部战略合作单位名单及企业相关产品、品牌将在《中国质量报》(公告一次)、中央电视台(连播三次)及《天天315网》www.everyday315.org(发布一年)面向全国进行公告发布。 (8)另在国家质检总局“3.15”或“全国质量月”等重大质量活动期间对质量信誉保持稳定的战略合作单位在中国质量报社知识产权维护中心——战略合作特刊上给予宣传报道,树立典范。 (9)可应战略合作单位邀请,我报社将对企业关于质量管理及自主创新等方面有价值的工作给予及时采访报道,帮助战略合作单位树立质量形象。 (10)编辑2006年度《中国质量报告》蓝皮书,该书将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供政府职能部门对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准入、安全、抽查执法时参考和借鉴。企业需提供3千字数的文字资料,入选该书:“质量篇、品牌篇、创新篇”中。 (11)免费为战略合作单位订阅权利期内《中国质量报》。 二、义务: 加入“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的战略合作单位,统一交纳年综合服务费: ★ 高级战略合作单位 1.2万元 □ ★ 普通战略合作单位 0.5万元 □ (注:不享受权利中(6)(9)(11)三项服务)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量报社108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2、邮寄信箱:北京100081信箱26分箱 邮编:100081 3、联系电话:010—84649849 传真:010—84649849 4、监督投诉电话:010—84645098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2:“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
企业报名登记(回执)表 NO. 中国质量报社知识产权维护咨询中心: 关于贵中心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诚信企业维权暨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战略合作单位的通知”已收悉。应邀请,我单位同意加入战略合作单位。我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前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近期《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资料信箱。我单位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活动费用共计 元整(大写),我单位将于本函回传后叁日内将款项统一电汇至中心指定收款账户。 (本函代合同,并传真件有效) 单位(公章): 领 导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部 门 电 话 传 真 主管售后 服务负责人 手机 电话/传真 投诉处理 相关联系人 手机 电话/传真 企业主要 产品及品牌 汇款情况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报社 承办单位:中国质量报社知识产权维护咨询中心 指定收款单位:北京国质联合企业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白石桥支行 帐 号:01090318400120105107785 网 址 中国质量新闻网(www.cqn.com.cn) 邮 箱 cqn_315@sohu.com 联 系 人 电 话 010-84649849 传 真 010-84649849 负 责 人 活动监督人 姚 冰 监督电话 010-84645098 备 注 1、参加企业须认真填写本报名登记表,并将表格邮寄或传真至中国质量报社知识产权维护咨询中心,战略合作单位享受权利时间为一年(以填表日期为计时,以到款时间为合作起点,到期后提前一个月办理续签)。 2、如企业对服务不满意,或我方未能提供上述服务内容,我方将退还相应款项。 作者:佚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