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马上推广影响宏观调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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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8:44 金羊网-新快报 | |||||||||
■高辉清 目前,主张在全国迅速铺开和进一步试点的都大有人在。 初步归纳,主张在全国迅速铺开的理由主要有4条:一是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为时已久,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具有了向全国铺开的条件。二是如果试点中没有发现明显难以改正
主张继续试点的依据主要也有4条:一是前不久,国务院刚刚下达了有关中部崛起的文件,文件中指出,在东北地区实施的优惠政策应当延伸至中部。因而,如果将中部地区作为新的试点地区,合乎中央的政策。二是东北地区情况与全国其他地区有较大不同,因而有必要在其他地区进一步试点。中部地区在许多方面相对而言更接近全国平均状况,因而在中部地区进行新的试点,丰富经验,将更有利于未来在全国推广。三是推进增值税转型,短期内将导致财政税收减少。如果扩大试点范围,而不是全面推行,国家财政方面所面临的压力将相应减小。四是推进增值税转型有利于减少企业投资成本,如果在全国全面铺开,有可能会导致本来反弹就已经强劲的固定资产投资由“过快”走向“过热”,对宏观调控政策产生负面影响。 上述两方意见显然各具道理,也各有缺陷。比如说,有关部门认为全面推行改革,会带来财政压力。但是,东北地区的财政收入每年因为试点产生的损失大约在40亿元左右。有人推算,如果参照东北试点在全国推行,并仍限于在八个行业进行增量抵扣,则税收减少约为400亿~500亿元;倘若在全国全行业铺开,并将抵扣范围扩大到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则至少减收700亿元。但是,去年我国财政增收规模就在5000多亿,今年的增长更是巨大。在此情况下,减收700亿元的代价完全可以承受。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为,增值税改革不妨继续试点下去。关键原因还是在于,一项政策的出台需要讲究时机和配合。增值税改革除了需要与前面提到的宏观调控政策配合之外,同时还需要与两税合并政策相配合。从现在情况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最快明年就将推出,如果届时和增值税改革合在一起,一并推出,对财政而言,一个是增税,一个是减税,正好形成对冲,将有利于政策平稳推进。(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