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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探讨经济法律双管齐下遏制群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9:3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顾卓敏)前不久,本报就目前沪上群租情况呈现出的蔓延态势做了深入的市场调查,获悉目前大量存在的不当群租已经妨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居住安全。与此同时,群租现象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上海市人大下属立法研究所与《每日经济新闻》联合召开了遏制群租现象的对策研讨会,希望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效遏制群租现象。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房东行使其所有权的一种合理合法形式。但群租不同于一般的租赁行为,可能危及到了周边居民的正当权益。对此专家分析,接二连三的楼市新政对申城的房产市场造成极大冲击,不少在04、05年进入市场的投资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群租现象是投资客希望尽快取得投资回报下的产物。

  有关专家提议,既然群租是经济行为,是市场行为所致,就应该通过税收等手段来解决。事实上,现在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租赁关系是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而在这些未登记群体中,就存在着大量的群租现象。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对这部分逃税人群加大查处、加重处罚,并对其中涉及群租的按房客人数登记纳税。同时,对于房东群租所得的超额利润依照

个人所得税的细则征税。另一方面,对于明显存在群租行为的房东收取高额
物业管理
费,并加收清扫费、维修费等其他设施维护费用。通过经济手段,设置群租行为的进入成本,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本身的循环作用来遏制这一现象。

  但由于市场自身的调节就存在一个滞后性,因此在现阶段市场还未能对群租现象起到有效调节作用。面对已经危及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的群租问题,更多的学者呼吁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来遏制群租乱现象的继续蔓延。

  鉴于目前规范群租行为的法律存在许多空白点,沪上法律界人士提出民间立法的建议,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现有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细化,加以完善健全。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来遏制房东这种滥用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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