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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可“跳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4:25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张女士购房总价80万元,向银行贷款40万元,后急需15万元至20万元资金用于其它投资,由于房产已经在抵押之中,再次抵押贷款未能如愿。其实,张女士可在产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从已开展“同名转按揭”业务的银行重新申请一次按揭贷款。

  目前,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也可以“跳槽”。

  所谓“同名转按揭”,就是指正处在住房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等手段把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已开办同名转按揭业务的银行有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

  如上例,因为

房价升值很快,张女士原来总价80万元的住房,如今市价已达到100万元,重新申请的贷款金额有可能达到70万元,张女士在还清原银行贷款40万元后,还剩余30万元,可以利用多出的贷款进行其它合理的消费和经营。

  不过,“个人房贷同名转按揭业务”也有条件,一般来说,银行要审查以下方面:一是办理按揭贷款的住房;二是还款一年以上,贷款申请人在原银行的还贷信用较好,没有欠款记录;三是还贷最后期限不超过原贷款合同的还款截止日;四是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齐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五是房屋需要重新评估。如果五年内还贷信用好,90平方米以上可能贷到七成,90平方米以下有可能贷到八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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