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了 奖品却不能带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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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2:48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帆宇 见习记者 吴馨骅 本报讯 “我抽奖中了一箱啤酒,可是商家却告诉我不能带走。”昨天,福州的王小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315,反映上周六晚上,她在福州五四北路的知古斋抽中三
【反映】 奖了啤酒不能带走 王小姐告诉记者,上周六晚上,她和同事在知古斋炭火烧烤店吃饭时,刚巧店内举行抽奖活动,她所在的桌号被抽中为三等奖,奖品是一箱青岛啤酒。签收完领奖用的领酒单后,王小姐打算把酒带走,才被服务人员告知,这箱酒只能在知古斋喝,不能带走。 王小姐觉得知古斋的要求很不合理,明明是自己中的奖,应该属于自己所有,为什么不能带走呢?王小姐称,在抽奖券和她所持有的领酒单上,并没有任何有关必须在店内消费的说明。 【商家】 奖品是酒不含酒瓶 记者随后联系了知古斋炭火烧烤店,一位叶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啤酒瓶需要退还给啤酒厂商,因此一般要求客人在店内喝完,如果喝不完则可以将酒寄存在店里,如果消费者坚持要求带走啤酒,则可以在缴交押金后,将啤酒带离餐厅,押金以每只酒瓶0.5元计算。 至于为何当时服务员未告知消费者可通过缴交押金带走奖品时,叶先生表示,具体情况他不太清楚,但店内提供的奖品是酒而不包括酒瓶。 【12315】 烧烤店侵犯知情权 福州12315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抽中的奖品,其所有权应属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如果商家对消费者所中的奖品如何消费有所限制,则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在该案例中,烧烤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12315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