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由于长白山西坡临时封山,18名外地游客与旅行社就改变行程计划发生纠纷,导致这18名游客被弃长白山脚下。
本报讯(记者 张伟伟) 昨日上午,经过旅游部门的调解,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终于就赔偿责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昨日13时30分,18位游客与其报名的组团社、负责发团的长春市石头口门旅行社一同接受了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的调解。监督所赵处长称,根据《吉林省国内旅游合同条款》中对违约责任作出的规定:“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旅行社与游客双方都有责任。目前双方就赔偿责任达成如下协议:由长春市石头口门旅行社给18位游客返回未发生的145元费用(西坡门票100元,环保车费45元),并承担游客自已雇车返程的1800元车费,包赔一位游客的3张大连返程火车票的全额车费,其余食宿等费用则由游客自行承担。
另外,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的赵姓负责人表示,旅行社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加其临时应变能力。
更正:本报7月16日10版《临时封山 协商不成18游客遭弃》中发团单位“吉林省海外旅行社”应为“长春市石头口门旅行社”,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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