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价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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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财政部等3部门发通知落实城镇廉租房保障资金 新快报讯(记者黄颖)据悉,财政部日前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做好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工作,切实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更规定地价收益5%左右和住房公积金收益用于廉租房的建设。
该通知指出,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在中央对省和省对下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城镇廉租住房标准支出因素,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其规定,城市的地价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要拨出一定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费用后的余额要按照规定用作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同时,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