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汽车、波音等30多家美国公司今年召开年度大会时,中小股东在例行投票时不再像以往一样与公司保持一致,而是逮住机会就向管理层发难,并且迫使股东大会通过了一些旨在改革董事选举方式的提案。
这些提案要求将公司董事选举由相对多数(plurality)改为多数(majority voting)表决机制。相对多数表决机制之所以广受批评,是因为小股东们发现自己的投票对选举结果
没多大影响,某一候选人所获票数尽管未过半数,但只要多于对手即可当选,甚至在无对手的选举中仅凭一票也能当选。为了能体现大多数股东的意愿,股东们强烈要求改革这种董事选举方式,要求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半数的赞成票才能当选。
随着中小股东要求改革董事选举方式的呼声日益高涨,辉瑞等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做了改进,要求没有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的现有董事向董事会递交辞呈,随后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接受辞呈。然而,对新董事的选举办法并未做出改变。
实际上,中小股东的权利及其有限,因为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多是“委托”性质的,相当于向管理层提供的建议,但并不能强迫管理层做任何事。
尽管许多公司的中小股东希望改变公司章程实行多数表决机制的尝试以失败告终,但美国律师事务所WLRK认为,公司管理层应该采纳多数表决机制。过去,WLRK律师事务所曾帮助一些公司管理层抵制中小股东权力的扩张,但现在也认为多数表决机制将最终为大多数公司所接受。
一些分析人士预测,一旦新的董事选举制度获得大多数公司认可,中小股东将着手实施下一步计划,向付给公司高管过高报酬的薪酬委员会开战。
本报记者: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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