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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秀水购假 买卖同罪不可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2:36 法制晚报

  律师称知假买假罚无据

  外国人秀水购假 买卖同罪不可取

  本报讯(记者 张晓莺)外国客人要是在秀水市场知假买假,应该受到金额在1万元左右的处罚。昨天,秀水市场总经理汪自力提出了这一“买卖同罪”的建议。今天上午,律
师对此指出:此举并没有法律依据。

  “外国人故意到中国来买假货的做法不值得我们关注吗?他们是在恶意诱导我们卖假货,也应该负责。”今天上午,秀水市场董事长助理兼法律顾问吴卫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吴卫爽告诉记者,他们保留了一些市场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一些外国客人拿着图册,特意到秀水找假货的证据。

  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秀水市场为了遏制假货提出“买卖同罪”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样的建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邱宝昌说,因为买卖是自由的,虽然很多外国游客是明显冲着假货来的,但肯定也有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因此,买卖同罪的做法有违法之嫌,不能支持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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