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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强化中小板募集资金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8:54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唐玮北京报道 深圳证券交易所7月13日发布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细则》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细则》要求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化,从根本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健全专户存储制度,强化上市公司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的责任,并要求上市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细则》通过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来保障募集资金安全,防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挪用、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同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加大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的范围和频率,促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透明化;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细则》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在监管环节,深交所强调募集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动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第一,《细则》规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正常时的及时披露义务,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第二,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第三,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已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上市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第四,引入了内部

审计部门、独立董事、
会计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等多个募集资金监督主体。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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