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欣通讯员朱会平)近期人们经常收到一种“短信发票”,声称可以提供各类国地税务发票,而且绝对是真发票。事情果真是这样吗?福田区地税局稽查人员日前查处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经专业鉴别,通过手机短信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
日前,一家企业财务人员将一张发票交给福田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要求鉴别发票的真伪。税务人员发现该发票非常逼真,从基本内容、纸质到表面印刷都与真发票基本符合
,但经专业方法检验鉴别后,仍确定该张发票为假发票。
原来,与该公司有合作关系的邹某在收取了工程款以后提供了这张发票,财务人员怀疑为假发票,便送到税务部门来鉴别真伪。经进一步调查了解,邹某表示,前段时间手机上收到一个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称可以提供低于正常税率的发票。在利益的驱使下,邹某通过该短信的联系方式取得了这张假发票。
税务部门表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购领发票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具备法定资格出售发票,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提供的发票都是假发票。通过手机短信“推销“这些发票,尽管会保证“如假包换”,但实际上提供的都是假发票或“克隆票”。市民若收到这些违法短信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提供线索打击犯罪行为。
据了解,邹某由于使用假发票,最后被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了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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