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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90平方米、70%之争尘埃落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2:4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勋

  □核心提示

  自九部委15条细则出台以来,有关“90平方米”、“70%”这两个数字如何解释的口水战就从未停止过。昨日,省建设厅接到了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
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最终明确了这两个概念,15条细则中的“90平方米”确定为建筑面积,“70%”为城市总量。业内认为,70%界定为城市总量,无疑使各地有了更大的操作空间,未来房市走向如何?地方政府的执行力成为重中之重。

  【焦点一】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个70%的比例是指“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70%”到底指什么?单个项目还是地区总量?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个概念对于整个房市的影响,将是深入骨髓的。建设部的解释已经非常明确,70%是指城市的开发总面积,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状况,进行灵活调整。)

  疑问一:地方政府从总量上控制90平方米占70%,如何避免个别开发商“走后门”?

  福州房地产评估师陈国旺认为,为了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一个公开、公正且操作性强的控制标准,否则,就不能排除个别开放商私下活动的可能。此外,程序上也必须给予规范,在哪个阶段确定项目的户型比例?“我认为在土地拍卖前确定,在拍卖公告中就予以明确,这样一来,开放商在拿地前就把该因素考虑进来,在开发的最初阶段就体现出公平竞争,应该会比较合适。”

  福州房地产专家刘福泉说,此次新出的《若干意见》,把90平方米占70%从单个项目转换成地区总量,实际上是中央政府照顾到了地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困难。

  疑问二:如何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福州房地产评估师陈国旺告诉记者,市民将通过何种途径来了解今年本地区的商品房投放总量?又如何准确无误地了解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是否占到了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需要依托于一套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极大考验政府的智慧。

  福州房地产专家刘福泉说:“由于房地产需要经历拿地、开发、销售等多个阶段,时间跨度很长,根据以往经验,政府的统计数据都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在有效时间内披露相关信息,将直接影响到监督的力度。”

  此外,如何确定《若干意见》的年度问题,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是一个难题!《若干意见》中只明确了“70%的比例要求适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这里指的年度到底是以什么时间作为标准?是根据土地拍卖时间、项目的竣工日期,还是产权证的发放日期?

  疑问三:由于经济适用房都是以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那么,他们势必占去“70%”中的更多份额,这是否意味着,其它普通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户型会更少?

  福建融信房地产副总经理林峻岭认为,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经济适用房的比例仍十分有限,因此对于总体楼市的影响并不大。虽然现在是由地方政府来控制地区总量,但说到底,只要严格执行,户型调整的问题还将最终抛给开发商,客观地说,大部分开发商对于90平方米占70%的压力仍非常大。

  【焦点二】

  90平方米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

  (套型建筑面积究竟如何计算?这直接关系到今后大部分老百姓可以住上多大的住房。)

  福州房地产评估师陈国旺认为,虽然未来的居住面积将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流,但这并不会影响生活质量。从建筑角度来说,9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基本可以设计成两房半一厅一卫一阳台的户型,对于普通的3~4口之家来说,完全可以满足日常的居住要求。而且,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多开发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能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这也更符合中国的国情。

  【焦点三】

  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年度结构比例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的情况。

  (这个解释,让那些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开发商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更改规划是件麻烦事。但警报还未彻底解除,因为他们的项目是否纳入调整范围之内,只有政府说了才算。)

  福州鼓楼区某楼盘开发商向记者透露,新政一出台,他们就慌了,因为自己的项目正好卡在政策范围内。“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也不要成天老想着找一些门路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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