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市“私协”认浙商为“自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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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23 东方早报 | |||||||||
近日,早报记者从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获悉,由该协会发起,联同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山东、河北、湖北、重庆、云南9省市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日前在杭州成立了“杭州合作会议”,按合作会议协议规定,今后浙商将在9省市范围内享受当地“私协”会员的同等待遇。 这意味着一旦在外浙商在9省市范围内遇到各种麻烦,可直接要求当地私营(民营)
一贯以长袖善舞面目示人的浙商群体因操控大量资金而成为各地引资的“上宾”,在风光的背后却是冷暖自知。在2006年浙商大会公布的在外投资浙商“被侵害权益10大案例”中,从案例构成来看涉及政府部门的有4件,涉及银行、当地企业的5件,另1件是因事发地法制环境欠佳引起。一些原先承诺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或突然变动,有部分地区因地方保护主义,使浙商异地维权举步维艰。据了解,至今,“浙商被侵害权益10大案例”仍有4件悬而未决。 “‘杭州合作会议’成立以后,浙商可以被其他9省市私营(民营)企业协会认作‘自家人’,可以有效动用所在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各种资源。”浙江省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潘立生介绍,此前浙商在异地遇到麻烦时,往往只能靠其自行解决,就算回来求助协会,也只能通过与其他省协会负责人的“私交”来解决问题。现在浙商能享受所在省协会会员的同等待遇,所在省的协会有责任为浙商解决问题。 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浙商在外创业人数超过400万,在外投资金额超过9000亿元。其中上述9省市是浙商主要投资区域,浙商聚集人数超过200万,投资金额超过6000亿元。其中上海更是吸引了900亿元的浙商资本,成为浙江企业在外注册资金最多的省市。 早报记者 葛熔金 赵刘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