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从事外经贸业务的云南企业,有望获得多项资金补助,其中包括对参与国外反倾销案件应诉的支持。有关部门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应诉费用给予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这是7月10日云南省财政厅、商务厅公布的消息。
今年,对企业参与国外反倾销案件应诉工作,云南省将按企业实际发生的应诉费用的50%给予资助,具体视企业项目应诉情况确定,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我们将会仔细研究这一政策,以争取获得补助。”云南省一位曾遇遭反倾销诉讼的企业负责人如是说。据悉,随着云南外经贸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遭遇国外反倾销诉讼的几率也在增大。省商务厅公布的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云南省至少有4家大型企业参与国外反倾销应诉。其中,一些企业通过积极应诉,获得了外国的认可,例如,马龙化建应诉欧洲最大黄磷生产商顿福斯对其提出的反倾销诉讼。由于云南省丰富的磷矿、电力资源和当地便宜的劳动力,极大地降低了马龙化建的生产成本,1998年该企业出口到欧共体的黄磷,每吨价格比顿福斯低约100至200美元。1999年,欧盟经两次近乎苛刻的实地调查后得出结论:马龙化建虽属国有企业,但其生产与销售过程已基本达到市场经济要求,对欧出口的黄磷不构成倾销。但也有的企业因反倾销诉讼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对企业给予反倾销应诉工作补助,就是要鼓励和支持云南省出口企业做好反倾销应诉工作。(来源:春城晚报)
(子琦/编制)
|